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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背景下慈善信托发展机遇探索
发布时间:2023-04-24 浏览:314


ESG理念追求义利并举和利他共荣,强调企业要注重生态保护、履行社会责任、提高治理水平,与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高度融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既是发展问题又是分配问题,其内涵与ESG理念不谋而合。践行ESG理念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作为金融机构,应倡导金融向善的理念,发挥金融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中的积极作用,发挥金融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大力发展慈善信托。2022年金融街论坛上,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信托机制具有财产独立、破产隔离、管理专业、运作高效等优点,因此应当积极推广公益信托,这是信托业的本源业务。在《慈善法》颁布实施的第六个年度中,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慈善信托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发展质量明显提高,社会价值持续提升。在推行ESG发展理念的背景下,近年来信托公司加速向主动管理型业务转型,慈善信托成为重点布局的一类信托业务,将实现质量双增,未来有巨大发展空间。如何不断创新慈善方式,为高净值人群的慈善意愿提供更多的落地选择和制度保障,成为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信托公司需要不断探索的业务模式。股权作为高净值客户的一大财富载体,在居民财富结构中将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股权慈善信托将成为慈善信托发展的重要方向。此外,拓展特殊需要信托服务也是慈善信托的一大发展方向,是增进民生福祉的有效措施,也是信托公司践行使命担当的本源业务。


一、慈善信托发展现状


1月13日,中国慈善联合会与中国信托业协会联合发布《2022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在《慈善法》颁布实施的第六个年度中,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从备案单数和规模来看,截至2022年年末,我国慈善信托累计备案数量达到1184单,累计备案规模达到51.66亿元。其中,2022年备案数量达到392单,比2021年增加147单,创历年新高;备案规模11.40亿元,较2021年增加4.93亿元。从地域来看,慈善信托备案区域范围更加广泛,备案机关数量持续增长,46个民政部门实现首次备案突破,全国慈善信托备案地区累计覆盖28个省级行政区;从慈善信托的财产规模来看,浙江省、广东省、甘肃省累计备案规模领先,其中浙江省累计备案规模达到15.38亿元,是目前唯一突破10亿元的省级行政区。


《报告》显示,2022年我国慈善信托发展迈上新台阶,主要表现为几个方面:


一是慈善信托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2022年新设慈善信托单数呈加快增长态势,规模较2021年增幅达到76.24%。2022年累计备案慈善信托数量突破1000单,备案规模11.40亿元。慈善信托受托人队伍加速扩大,累计有65家信托公司和121家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其中3家信托公司和58家慈善组织首次担任慈善信托受托人。


二是慈善信托的发展质量明显提高。从慈善法实施,即2016年9月1日至今,慈善信托已经运行了的6年多。2022年慈善信托备案规模涵盖多个区间,满足不同财产规模委托人设立慈善信托的需求。全年备案规模1亿元及以上的慈善信托有3单,为历年最多。慈善信托的设立更加普惠,规模100万元以下的慈善信托数量增长迅速。慈善信托的期限更加灵活,无固定期限慈善信托数量和占比持续提升。


三是慈善信托的社会价值持续提升。慈善信托更好地满足了不同性质、不同资金规模的委托人开展慈善活动的个性化需求。慈善组织作为委托人的慈善信托数量最多,期限和规模都较为灵活;企业作为委托人的慈善信托规模较大,且更加关注慈善活动的永续运行;个人作为委托人的慈善信托在数量上保持稳定,高净值个人客户更加踊跃参与;行业协会、政府机关对慈善信托的探索更加深入;“企业+慈善组织”、“个人+慈善组织”的混合委托人模式有更多探索。


二、慈善信托的主要模式


(一)信托公司作为单受托人


这种模式,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的公共利益目的设立慈善信托,并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处分,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信托公司可以遴选合适的慈善组织来负责公益项目的策划、筛选、实施以及维护,也可以自行负责公益项目的执行,同时邀请慈善组织担任公益执行顾问。


(二)慈善组织作为单受托人


这种模式,慈善组织根据委托人的公共利益目的设立慈善信托,在银行开立慈善信托专户,负责信托账户的管理、使用和运作,并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也可以在慈善信托运行中聘请信托公司开设信托资金账户,信托公司作为账户管理人对信托资金进行管理,根据受托人的指示支出并作好记录。


(三)慈善组织和信托公司共同作为受托人


这种模式,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同时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担任慈善信托的共同受托人。并发挥各自的优势,纳定各自的职责、权益、义务及需要承担的风险。其中,信托公司主要负责信托财产的账户管理、资产保值增值、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慈善组织则主要负责开展慈善项目的落地和执行。


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是最著名的“信托+基金会”双实体的模式。盖茨基金会负责所有慈善项目的捐助,盖茨信托负责资产保值增值,两者是完全独立的两个法律实体,互不干涉决策。盖茨基金会本身没有实质性资产,定期向盖茨信托申请拨款,用于各种慈善项目。盖茨信托由一个专业的投资团队做资本运作,所赚的钱用于慈善使命。马云基金会、老牛基金会等也效仿了这种模式。


(四)“家族信托+慈善信托”双层信托


这种模式,第一层信托为家族信托,主要目的是财产保值增值,将其收益全部置入第二层信托,第二层信托为慈善信托。家族信托属于私益信托,目的是保障家族成员的利益不受损害,而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旨在实现社会价值和维护公共利益。将慈善元素融入到家族信托中,是一种混合式的慈善信托。


2017年9月1日,万向信托成立全国首个双层信托模式的慈善信托“幸福传承慈善信托”,这是慈善法实施后首个“家族+慈善”信托。该信托由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律师倡导并首期出资200万设立,万向信托担任受托人。第一层信托主要目的是保值增值,将其收益全部置入第二层信托,第二层信托为慈善信托。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让第一层信托的管理人专心做投资,避免因为慈善资金偏重安全性的特点而限制投资品种和投资方向的选择,更好地提高收益率,又可以让第二层信托专注于做慈善,其资金来源由第一层信托解决,使得第二层信托的管理方不需要为投资和资金来源操心,真正做到永续慈善。该基金可以接受多种形式的捐赠,包括私人生前捐赠、遗产捐赠或保险金捐赠。委托人是开放式的,任何认同该慈善目的的人可申请加入,捐赠形式不限于现金,还可以通过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或将保单受益人指定为该慈善基金的形式进行捐赠。


三、慈善信托的优势分析


慈善捐赠和慈善信托是开展慈善的两种有效途径,都具有完全公益性,为了慈善目的将财产所有权转移出去,用于开展慈善活动。然而二者在法律基础、设立方式、财产性质、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慈善信托相较于慈善捐赠,具备独特的优势和特点。


(一)财产具有独立性


慈善信托遵守信托法律关系,与慈善捐赠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法律制度。慈善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不属于委托人、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不同慈善信托财产之间也相互独立,具有资产隔离的法律效果,对每一个慈善信托都必须分别记账、分别管理,不能混同。慈善捐赠中,捐赠人在捐赠生效后丧失对捐赠物的所有权利。而慈善信托中,委托人对受托人管理处置慈善信托财产的情况具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等。


(二)“永续性慈善”功能


慈善信托由专业的信托机构投资管理,负责资产保值增值。收益的支出可以在慈善信托合同中灵活约定,慈善项目既可以运用本金,也可以不运用本金,只用收益做慈善。这一制度安排,使慈善信托具备“造血”功能,使永续型慈善信托成为可能。慈善信托成为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能够实现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


(三)设立简单、管理灵活


慈善信托设立简便,不需申请法人注册,委托人只要有确定的财产、明确的公益目的,就可以找受托人商议设立慈善信托。同时,慈善信托管理灵活,处于受托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既可以对外投资管理,也可以不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时,可以由受托人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三人实施。


四、未来慈善信托发展机遇


慈善信托符合公益慈善发展的基本规律、符合现代公益慈善的发展趋势,慈善信托未来将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从慈善信托的社会影响来看,慈善信托相较于资管产品获得了更多的社会关注和媒体报道,在实现曝光度的同时也将ESG的理念落地生根。虽然慈善信托营收能力不强,但创造公益价值是家庭财富管理的重要议题,将慈善信托与家族信托业务融合,帮助高净值人群兼顾私益与公益,将是信托公司开展家庭财富管理的重要内容。经历改革开放40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积累了庞大的高净值群体,这类群体不仅具备强烈的家族财富传承意识,更注重整个家族慈善精神的延续。BCG发布的《中国超高净值人群社会责任白皮书》显示,中国超高净值人群希望躬身实践、回报社会的需求日益强烈,在财富管理的过程中考虑社会责任与影响力因素,生态环境、资源能源、污染、气候等话题为重点关注领域,但了解不足、缺乏指导和活动资源成为超高净值人群践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挑战。因此,慈善信托是满足高净值客户公益意识、投身慈善的重要途径。在信托制度发达的国家,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通常是结合在一起进行的。如何不断创新慈善方式,为高净值人群的慈善意愿提供更多的落地选择和制度保障,成为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信托公司需要不断探索的业务模式。


业内人士表示,发展慈善信托乃至内涵更广阔的服务信托业务,远期目标在于实现标准化、规模化和长期化,通过做大规模获取基础管理费收入、通过做长期限获取超额收益分成,不断分担业务开展的固定成本。短期可以将慈善信托业务部门视为信托公司内部的一个“非营利组织”,其存在的最大意义不是赚取利润,而是为企业发展赢得正外部性。此外,近年来,以股权、艺术品等作为信托财产的非货币类慈善信托相继落地,对于扩大慈善信托财产范围、满足多样化的慈善需求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其中,股权慈善信托尤为突出。股权作为高净值客户的一大财富载体,在居民财富结构中将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股权慈善信托将成为慈善信托发展的重要方向。


此外,拓展特殊需要信托服务也是慈善信托的一大发展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特殊需要信托服务的建立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有力抓手,是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的重要手段,是增进民生福祉的有效措施,也是信托公司践行使命担当的本源业务。例如,中铁信托近期发布特殊需要信托服务方案,设计了专门针对包括心智障碍者家庭等特殊需要人群的服务信托产品,拟整合包括公益组织、专业护理服务机构、保险经纪顾问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在内的多方资源,借助市场力量,为心智障碍者成年后、家长无法照料后的独立生活提供可靠的助力保障。中诚信托联合人保寿险携手推出“保险+信托+服务”的综合解决方案,前端通过专属化系列保险产品设计,将受益群体覆盖到孤独症等特殊群体,实现专属的人身保障和财富保值增值;中间通过将保单置入信托,实现资产隔离和专款专用,保障孤独症患者家庭的财产安全;后端通过嫁接社会各类照料、医疗服务机构、意定监护机构、监察枢纽机构等服务白名单,打造一站式、持久性服务生态圈,为孤独症等身心障碍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关爱。


参考文献:


[1]田婧、王可欣,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慈善法修订背景下浅析我国慈善信托发展模式及趋势》


[2]2022年“慈善信托大有可为”研讨会专家与业界人士观点


[3]中国慈善联合会与中国信托业协会,《2022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


[4]中建投信托,《慈善信托破局与挑战——如何兼顾企业的营利性与慈善事业的非营利性?》

       来源:新浪财经 中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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